涉藏錢!戶頭發現政治獻金70萬 林益世醫師妹判罰211萬

2016年03月21日 18:29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前行政院秘書長林益世,被監察院查出曾在參選第八屆立委時,收政治獻金70萬元,並把錢存在妹妹林憶珊的戶頭裡,因此對林憶珊開罰210萬元,沒收70萬元。林女後來打行政訴訟抗罰,法院21日判敗訴。

行政院前秘書長林益世被控在2010年擔任立法委員期間,向地勇公司陳啟祥收賄6300萬元、索賄8300萬元,一審認定他沒貪汙,只依公務員假借職務恐嚇得利、財產來源不明兩罪判他7年4月徒刑;二審高院宣判大逆轉,認定他收賄,重判13年6月。

監察院在涉貪案後,查出林益世曾收政治獻金70萬元,卻沒存入專戶,而是放在當時擔任台北馬偕醫院家醫科醫師的胞妹林憶珊戶頭裡,因此對林女罰211萬元。

林憶珊不服,並主張帳戶是由父親林仙保(已逝)用,但最高行政法院認為,林女有義務注意名下帳戶進出款項,因此維持一審,判林女敗訴定讞。而監察院則認為,林家人都從政,林憶珊應該要能意識到金錢可能與之相關。

林益世涉收賄爆發後,林憶珊曾受訪表示,自己是清白的,全家都倒了,只有自己可以照顧他們,卻沒想到,自己名下帳戶如今也被查出有政治獻金流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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