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燃費催繳處分書。(圖/公路總局提供,下同)
記者賴文萱/台北報導
近來臉書或LINE謠傳監理單位寄出的「汽燃費逾期繳納罰鍰處分書」為最新詐騙手法,公路總局澄清,近日針對103年以前汽燃費逾期未繳納的機車全面寄發處分書,本次共寄出118萬9,016件處分書,逾4月30日未繳納,將移送強制執行,民眾切勿以為是詐騙集團手段而置之不理,以免影響自身權益。
▲LINE瘋傳汽燃費催繳處分書是詐騙。
自102年實施免換行照政策,機車汽燃費比照汽車於7月開徵,經多重管道宣導及平信、雙掛號通知,逾期仍不繳納的車主,依公路法第75條規定處以300~600元罰鍰。考量政策實施之過渡期,及為減輕機車所有人名下多部機車、多筆欠費遭處多次罰鍰之負擔,特別將列於同1張催繳通知書內之欠費年度或車輛,合併處以1次罰鍰,本次共計寄出118萬9,016件處分書。
▲公路總局澄清,2張都是真的,只是設備不同印出來也會有點微調。
公路總局表示,此未經查證而散布之錯誤訊息,不僅會造成誤信車主因遲繳而遭強制執行或財產被查封等損及權益的情事發生,因此民眾若有疑義,可向管轄監理機關查詢確認,或到4大超商使用Ibon…等多媒體機器輸入車號及身分證號或統一編號,即可查詢名下車輛欠費情形並繳清欠費,切勿以為此乃詐騙集團手段而置之不理,以免遭移送行政執行,影響自身權益。
公路總局呼籲,收到本次處分書的機車車主請於限繳日期105年4月30日前盡速繳納,如逾期仍未繳納者,將依公路法第78條規定移送行政執行署各分署強制執行。另外也強調,尚有欠費未繳納的車主仍可洽詢鄰近監理所站、利用監理服務網(https://www.mvdis.gov.tw)、監理服務APP,或到四大超商使用Ibon…等多媒體機器查詢名下車輛欠費情形並繳清欠費,或是辦理約定轉帳代繳汽燃費,不僅省時、便利且免手續費。
如未居住於戶籍地址或外出就業的車主,可至公路總局或各區監理所網站(http://www.thb.gov.tw/),下載「公路監理業務住居所、就業處所地址申請書」填妥後郵寄、傳真或E-MAIL至各區監理所(站)申請通信地址,解決因未收到通知遺忘繳款而受罰的困擾。
我們想讓你知道…要確認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