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防部。(圖/記者張一中攝)
記者楊佳穎/台北報導
考試院院會24日通過「特種考試退除役軍人轉任公務人員考試規則」第3條修正案,放寬服役10年以上,或因戰、公傷殘之現役軍人,持有現職機關出具證明文件,可參加考試。對此,國防部傍晚表示,退除役特考修正後,將可提高現役官兵屆退時多元生涯選擇,對考試院等機關積極協助促成照顧官、士、兵美意,特致上最誠摯謝忱。
國防部今日指出,依憲法增修條文第10條第9項規定,國家應尊重軍人對社會之貢獻,對其退役後「就業」予以保障;本次放寬退除役特考報考對象,讓「服役10年以上或因戰、公傷殘」現役基層官、士、兵可以參加考試,以提高招募與留營誘因,實質留用優質人力,貢獻所長。
國防部進一步表示,本次退除役特考修正後,預估明(106)年首度開放現役軍人參加退除役特考,將可提高現役官兵屆退時多元生涯選擇;後續將邀集國安局、教育部、海巡署等機關,研討相關配套措施,並辦理轉任考試說明。
國防部也呼籲,社會各界應支持兵役制度轉型及推動募兵制暫行條例各項法令制(修)定,以提升軍人「待遇、尊嚴、出路」等措施,俾共同順利推動「募兵制」政策之達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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