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泰安24日被依共同殺人罪嫌判處13年定讞。(圖/東森新聞,下同)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南迴鐵路搞軌案」纏訟10年,最高法院昨日(24日)維持更三審判決,依共同殺人罪嫌判處李泰安13年定讞。面對判決結果,李泰安僅說了一句「這樣公平了吧」,隨即關機「神隱」。李的律師吳漢成則表示,關鍵點都沒有釐清就判決確定,「努力了10年獲得這樣的結果,我們當然不會滿意。」
2006年3月17日一輛由台東開往高雄的南迴莒光號列車出軌,造成越南籍外配陳氏紅琛死亡,但檢警事後發現不對勁,她的丈夫李雙全在事發之前投保6、7千萬的意外險,疑似是為了詐領保險金。當時被列為嫌疑人的李雙全還出面澄清,最後卻在同年3月23日上吊自殺。
檢警雙方根據汙點證人黃福來的證詞,認為李雙全是搞軌案的主謀,哥哥李泰安則是共犯。李泰案在偵辦期間始終不認罪,官司纏訟10年之後,最高法院24日維持更三審判決,依共同殺人罪嫌判李13年並褫奪公權6年定讞。
對此,李泰安的辯護律師吳漢成不滿表示,足以影響整起案件判決結果的關鍵點都沒有釐清,就判決確定,「努力了10年得到這樣的結果,當然不會滿意。」而根據《聯合報》報導,李泰安對於判決結果僅語帶不平地說,「這樣公平了吧!」隨即將手機關機拒絕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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