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為日月光廠區外觀。(圖/資料照)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日月光公司被控排放廢水污染後勁溪案遭罰超過億元,但日月光不服提起行政訴訟,後判決罰鍰撤銷,引來環保人士痛批。高雄市政府環保局表示,本案稽查採證及不法利得計算均依照現場遺留之底泥及排放之廢水採樣,而不法利得計算則是依照日月光公司申報的資料,計算應處理而未處理之費用;環保局指出,法院的判決忽略現場狀況與事實認定,強調無法認同將提起上訴。
2013年10月,日月光高雄K7廠被高雄市環保局認為廢水排放異常,裁處該廠產生鎳污染的的晶圓製程生產線停工,並裁罰不當獲利1億201萬元;日月光不服提起行政訴訟,22日高雄行政法院判決出爐,宣判高雄市政府敗訴,對日月光的億元罰鍰也撤銷,此判決結果也讓外界質疑,高雄市政府稽查採證與執法的能力。
環保局指出,不法利得是採用日月光所提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計算每公噸廢水產生之合理污泥量,經計算96年至102年各年度平均單位廢水污泥量,算出「應支出而未支出之污泥清理費用」、經由未妥善處理廢水量計算出「應支出而未支出之廢水操作費用」及「應支出而未支出之相關費用孳息」等,費用加總後扣除與本案有關連之已罰罰鍰,本案裁處罰鍰共計新臺幣1億201萬3867元。
對於日月光不服提起行政訴訟、判決罰鍰撤銷的結果,環保局將針對法院判決提起上訴,並強調各項稽查採證皆依標準作業程序及現場狀況與事實認定,不會有稽查採證與執法能力的問題。
自102年加強後勁溪水污染稽查管制起,已有8家涉水污染情節重大事業被勒令停工,其中,2家已依規定裝設水質、水量自動監測設施、攝錄影監測設施及連線傳輸設施;6家停工中事業尚未完成設施裝設,需裝設完成始得復工。除此之外,另有15家事業達法定規模,也都依法完成裝設及連線作業,並於105年3月7日起上網公開其連線資訊,公眾均可到「重大點源放流水自動連續監測資訊公開查詢系統」,環保局未來將研議以自治條例方式下修法定規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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