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泰安判刑確定,檢方開出拘票拘押。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南迴搞軌案24日全案定讞,為避免李泰安潛逃出境,台東地檢署25日上午啟動防逃機制,開出拘票拘押李泰安,李到案後曾要求就診,經醫師檢查後認為他沒有大礙。
本案纏訟10年,李泰安一度被以殺人罪起訴並求處死刑,後來又改判無期徒刑,更一審和更三審又改判13年,最高法院維持高雄高分院更三審的判決,判處李有期徒刑13年定讞。
面對判決結果,李泰安不願出面回應,他的辯護律師吳漢成(下圖)則表示很不滿意,「足以影響判決結果的關鍵點都還沒有釐清就判決確定,努力了10年,獲得這樣的結果,我們是不會滿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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