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男狠心殺2人。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黃姓男子3年前服兵役時,不甘情變竟殺害王姓女友,還強逼分手砲,並用童軍繩勒斃王母,一、二審皆判死刑,但最高法院認為二審沒有考量「兩公約」,昨天(25日)撤銷原判決發回更審,王女打工地方的老闆聽聞「無法接受,司法不公平啊!」王女姐姐也說,「請判我死好了!」如今似乎還沒等到公道。
黃男和王女是高中同學,交往多年後仍分手,2013年9月入伍,並領走對方打工存的20萬,不甘心自己被兵變又遭討錢,當年10月1日潛入對方家,先以童軍繩勒斃王母,再強逼返家的王女分手砲後,再勒斃對方,還盜領1萬元,雖然判處死刑,但高院以未考量是否達兩公約所指「最嚴重犯行」,發回更審,讓女方親友非常不能接受。
▼王女父親痛哭。
王女的老闆說,大家眼裡她很乖巧,邊打工邊念書,「法院不公平,身為人民我們也沒辦法,但要給家屬一個交代,給他機會在社會重生,他就會在社會上做好人嗎?」王女的姐姐甚至說,「想到死去的妹妹和媽媽痛苦死去,早哭到沒眼淚,還要吃安眠藥入睡,我們沒做錯事,卻要受到這樣折磨,還要擔心他出獄,找我們報復。」
王女姐姐還說,「他出獄了,是不是就要找我們3個女生報復?如果沒判那廢物死刑,請判我死吧!」家屬內心的痛只希望法官能看見,王女的爸爸在案發後痛哭,「要判他100個死刑,社會給我們一個公道!」他們只是想問,天倫夢碎的痛,何時才能被看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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