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求警方放他一馬。(圖/翻攝自成功分局,下同)
社會中心/台東報導
花蓮一名高姓男子日前在朋友家喝酒,然後從台東沿台11線騎車回家,行經東河鄉路段時與女友在慢車道發生爭吵。據了解,當時後方巡邏員警上前勸導,卻發現高男散發出濃濃酒味,酒測後發現他酒測值高達0.69毫克,全案依公共危險罪現行犯移送法辦。
台東縣警察局成功分局東河分駐所警員林汶指出,當時高男與女友2台機車分別擋在慢車道,而高男承認酒駕後,一邊央求員警不要開單,一邊說自己前陣子才被關過1次,因酒駕付不出罰金進監獄,剛出獄連工作都還沒找到,甚至於大庭廣眾對員警下跪,乞求放他一馬。
針對這起案件,東河分駐所表示,公共危險屬公訴罪,且酒醉駕車害人害己,警方對於酒駕案件秉持不縱容的執法態度,且最高可開罰9萬元罰金,提醒民眾切勿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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