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東縣政府屢次通過美麗灣渡假村環評案,最高行政法院31日宣判敗訴定讞。(資料照/東森新聞)
地方中心/綜合報導
台東美麗灣度假村BOT開發案,引起當地居民質疑環評過程草率、不合法,因此提起5件行政訴訟,其中3件法院已判台東縣府敗訴定讞,但事後縣府卻重新通過環評。對此,高雄高等行政法院駁回縣府上訴,要求撤銷違法的環評審查結論,全案定讞。
美麗灣渡假村公司在2004年與台東縣政府簽訂契約,以BOT方式對台東縣卑南鄉海灘地區進行開發,但引起當地原住民居民和環保人士抗議。2012年該案被最高行政法院以環評審查不合法,撤銷縣府環評許可,不得動工。
台東縣政府卻在同年2月再度通過環評,3月以府觀管字第1020036513號准予復工,2013年當地居民聲請開發案於行政爭訟終結前停止執行。高雄高等行政法院2014年10月28日宣判,縣府通過環評不合法,判決居民勝訴,縣府通過的環評審查結論應予撤銷,全案仍可上訴。
台東縣政府不滿處分,因此提出上訴,但高雄高等行政法院31日判決出爐,認為台東縣府的環評無效,因此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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