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麗灣渡假村。(圖/東森新聞,下同)
地方中心/台東報導
最高行政法院3月31日判決台東美麗灣渡假村環境影響評估無效,要求撤銷違法的環評審查結論。美麗灣幹部表示,美麗灣的未來有可能重啟環評,或者由台東縣政府買回,但是2者同要都要花上10幾億元。
美麗灣渡假村的所在地為杉原海邊,屬少見的細珊瑚海灘,也是過去台東民眾海邊戲水的共同記憶,然而30年前台灣省政府教育廳核准設杉原海水浴場,開放營運,26年前「東部海岸國家風景區管理處」接手經營杉原海水浴場,後來到了93年台東縣政府收回將杉原海水浴場,並以BOT的方式交給「美麗灣渡假村公司」經營,引起當地原住民居民和環保人士抗議,質疑環評過程草率、不合法,101年該案被最高行政法院以環評審查不合法,撤銷縣府環評許可,不得動工,目前環評無效確定。
▼抗議環評違法的民眾。
據《中央社》報導,美麗灣幹部表示,飯店的獲利就是前10年的精華期,美麗灣已經過了黃金歲月,而「老闆不想放棄,不是因為還可獲利,而是不想在自己的企業版圖中,有失敗的案例」,一旦美麗灣不想玩了而提出國賠,台東縣政府可能面臨10幾億元的賠償,或是像焚化爐一樣由台東縣政府買回,同樣要花10幾億元。
美麗灣幹部也說,如果台東縣政府不願意買回,那就只好再重啟第8次的環境影響評估,但也可能會有第9次、第10次,美麗灣的未來,不一定如同名字一般美好。
▼環保團體對於縣府環評許可被撤銷感到相當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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