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首度提訊鄭捷,召開言詞辯論庭。(圖/記者楊佩琪攝)
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震驚社會台北捷運隨機砍人案,兇手鄭捷一、二審皆被判死刑,全案進入三審,最高法院在上午9點召開生死辯論庭。特別的是最高法院打破慣例,首度借提被告出庭,鄭捷直到進入法庭面無表情。
2014年5月21日,鄭捷從北捷龍山寺站上列車,在前往江子翠站途中拿出預藏的鈦鋼刀朝乘客隨機砍殺,更在抵達江子翠站後,在站內企圖砍殺民眾,最後遭到制伏,但造成4死22傷。一審鄭捷被判22個殺人未遂,一共144年有期徒刑,另殺人罪判4個死刑。二審高等法院維持原判,依舊判處鄭捷死刑,另有一名國中生遭砍殺受傷,高等法院判決鄭捷6年有期徒刑。
過去三審最高法院,死刑案件部分包括八里雙屍命案的主嫌謝依涵都沒被借提出庭,這次最高法院借提鄭捷,可以說創下首例,也引發正反兩面不同論戰。而最高法院表示,依據刑事訴訟法,並沒有明文規定被告不能到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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