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糖等9公司保留配股給大陸股東? 陳瑩爆料批吃裡扒外

2016年04月7日 12:05

▲陳瑩指控,台糖等9間公司仍配股給中國股東。(圖/記者翁嫆琄攝)

記者翁嫆琄/台北報導

台糖公司計劃2016年度變賣上百甲土地,民進黨立委陳瑩7日召開記者會批評,國民黨在1964年制定「戡亂時期在台公司陷區股東股權行使條例」,讓中國大陸的股東在統一後可合併清算及保留之股利,因此,台糖變賣國有土地等獲利,都要依比例保留給中國股東。對此,台糖坦言確有此事,係因特殊歷史情況而產生,不過目前配發股利均存於專戶中,已凍結受理繼承、轉讓。

陳瑩上午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表示,國民黨政府當年制定「戡亂時期在台公司陷區股東股權行使條例」,規定在「淪陷匪區」持有記名股票的股東,可待「收復大陸」時,合併清算處理股本及保留之股利。

目前條例已於1992年修改為「在台公司大陸地區股東股權行使條例」,將「淪陷匪區股東」改為「留居大陸地區股東」、「收復大陸」改為「國家統一」;但所有保留股之股利或其他利益,仍持續保留於各公司,待「國家統一」後,再分配給留居中國的股東。

▲陳瑩批評台糖等9公司吃裡扒外。(資料照/記者季相儒攝)

根據陳瑩提供的資料,適用該條例的公司包含台糖、兆豐金控、上海商業銀行、合作金庫、旺旺友聯產物保險、世界書局、台灣開明書局、台灣商務印書館、台灣中國旅行社等9家,而依各家市值的中國股東持股比例來看,給大陸股東的股本價值為248億元。

陳瑩說,以台糖為例,該公司的總資本額為563億元,依官方資料,台糖今年將發放43億元股利,依比例則要保留4千萬元股利給大陸股東。她不滿地表示,台糖過去以國家土地來賺錢,近年來更頻頻售地獲利,等於是賣國家土地,再將收入分配給中國人,根本是「吃裡扒外」。

對此,台糖公司回應表示,此情況是因特殊歷史情況而產生,目前列冊的大陸股東約有1640人,共計7300萬股,但因「在台公司大陸地區股東股權行使條例」規定,目前配發股利均存於專戶中,已凍結受理繼承、轉讓。

不過,陳瑩強調,她將提案修法,明定這些股權在條例修正施行前,未繼承、轉讓,或其他股東名簿記載變更者,即屬中華民國政府所有,讓這些股利全數充公,以避免企業圖利中國人的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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