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8秒殺1人 鄭捷生死辯檢方:請給我值得原諒你的理由

▲檢察官計算鄭捷每6.8秒殺害1人,法庭上向鄭捷及律師呼籲「請提出值得原諒的理由」。(圖/東森新聞)

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鄭捷隨機殺人案,7日上午在最高法院召開生死辯論庭,宣判日期訂在4月22日上午,將會有兩種結果,死刑定讞或發回更審。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官朱朝亮在總結時向鄭捷、向辯護律師強調「你們提得出,值得社會和被害人原諒你的理由嗎?如果沒有請接受制裁。」

法庭上,檢、辯雙方針對鄭捷是否應該被判死刑有激烈攻防。律師列出多項偵訊時、偵查時以及審理時諸多重大程序違法瑕疵。例如鄭捷的訴訟權、詰問權、對質權被剝奪,警方違法夜間偵訊、搜索,檢方沒經過法院同意,便將鄭捷送精神鑑定,鑑定時還對鄭捷施以藥物。

對此朱朝亮一一反擊,表示「現在這裡講的是法律不是學說。」在庭訊即將結束前的總結時,當庭念了一封死者家屬寫給法官的信,並且語重心長向鄭捷和辯護律師強調「卻有些程序上的小瑕疵需要檢討,但鄭捷從小就開始想殺人,也用行動宣示他的決心。而犯案時,鄭捷只花了2分57秒殺害26人,平均殺1人只花6.8秒,惡行確實非常重大,手法殘忍。」

朱朝亮更進一步表示,「我也是佛教徒,我也主張不該殺生,但這樣惡劣的行為,社會可以容忍原諒嗎?只能說,請問辯護人和鄭捷,你們提得出值得社會和被害人原諒你的理由嗎?如果沒有請接受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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