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為示意照,無關本案。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一名退役中校的大陸籍妻子婚外情,法官一審判外遇的2人須賠償40萬元精神慰撫金,退役中校認為金額太少,自爆妻子曾將梅毒傳染給他,上訴求償130萬元,花蓮高分院3月底駁回上訴,全案確定。
判決指出,王男中校退伍後在飯店擔任保全,2003年與大陸籍妻子結婚,王男指控,從2008年10月至2014年初,妻子與務農的范姓男子(63歲)在花蓮市南濱公園、范男住處至少通姦10至20次。
王妻則反駁,范男是趁她不勝酒力、2人才發生關係,事後對方一直恐嚇要脅,以要殺小孩、打電話到家裡等理由,造成她心生恐懼,加上對法律不了解,在對方逼迫之下一錯再錯;另外,她指控丈夫家暴,造成她左側眼眶吹破性骨折合併複視,影響日後工作。
一審法官判決王妻、范男須共同負擔賠償王男40萬元;但王男提上訴,要求130萬元賠償金,並自爆妻子曾害他感染梅毒,他仍不以為忤,竭力維持婚姻關係。不過,二審法官認為40萬賠償金是合理的,王男染性病是2004年的事,距今已有10多年,感染途徑無從確認,因此駁回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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