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為示意照,無關本案。
社會中心/桃園報導
在桃園市政府某局處擔任秘書的吳姓男子,2015年11月18日涉嫌在辦公室性侵女同事,桃園地檢署13日偵結,依強制性交罪起訴,吳男事後已離職。
起訴指出,吳男(54歲)當天吃完晚餐後返回辦公室,邀請尚未下班的女同事「泡茶聊天」,卻突然強吻襲胸,甚至將女方抱到沙發上,不顧對方反抗拉下其內褲撫摸私處,過程中還說「我知道我知道,一次就好」。後來在被害人哀求下吳男才罷手,但拉著女方的手、隔著褲子撫摸其生殖器。
不過,吳男否認性侵,辯稱是對方主動坐上他的大腿,2人互相親吻,他想進一步時對方才說「學長,你已經結婚了」,會鬧大是因為賠償金談不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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