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姐為了保護妹妹,自願讓父親性侵8年。(圖/示意圖/記者黃克翔攝)
社會中心/台中報導
台中一名45歲的男子離婚後,竟在8年前開始性侵就讀小學的大女兒,後來又在3年前開始對小女兒伸出狼爪,而姐姐為了保護妹妹便自願犧牲,配合父親性需求,一直到今年3月底才遭到逮捕,而親友也痛斥「連女兒也下得了手,簡直無恥到極點」。
據《蘋果日報》報導,這名擔任工人的獸父從8年前開始就利用前妻外出、單獨載大女兒外出時,在住家、旅館、地下停車場等多處脅迫大女兒幫自己口交,後來更進而性侵得逞,還用手機拍下性愛影片,供自己欣賞;為了不事情曝光,他便騙說「媽媽身體不好,千萬不可以告訴她,不然她的身體會受不了」,要女兒不得外揚,後來大女兒年紀漸長開始拒絕時,他又以不工作、讓大家沒飯吃、殺掉媽媽為由,強迫被害人幫自己洩慾。
更可惡的是,獸父從3年前開始,又將狼爪伸向就讀小六的小女兒,並加以性侵5次,而大女兒知道妹妹也遭殘害後,選擇犧牲自己滿足父親獸慾,藉以保護妹妹,也因此平均每月都被父親性侵1次,時間長達8年之久。
由於大女兒有了男朋友,獸父上月底得知後便與其發生激烈口角,後來又被媽媽找去詳述過程,才將過去8年來的痛苦遭遇說出口,將獸父移送法辦。
獸父到案表示,他和妻子長期感情不睦,雖然去年已辦理離婚,但依舊住在一起,因為很久沒有發生性關係,才會分別找上2名女兒洩慾,訊後被依妨害性自主罪嫌移送,且因犯行重大遭法官裁定收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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