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動負責人呂忠吉。(圖/記者楊佩琪、陳明仁、徐文彬攝,下同)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2015年6月新北市八仙樂園塵爆意外,造成499人死傷,100多名死傷者向活動主辦人呂忠吉和八仙求償,其中新北市政府替13人作保,申請假扣押八仙樂園1.69億元的資產,最高法院今天維持高院判決,裁定准許假扣押,駁回八仙抗告該案確定。
▼當時多數死傷者都是年輕人。
八仙塵爆造成499人死傷,100多名死傷者與家屬向呂忠吉和八仙樂園求償,要聲請假扣押,確保不會被脫產,其中的13人,由新北市府出具保證書作保,要申請扣押八仙1.69億元資產 ,高院認為,該案的傷亡賠償達20億元,但八仙的資產18億,恐怕不能完全賠償,因此有必要性進行假扣押,八仙不服再提抗告。
當時八仙認為,公司負責人已刑事不起訴,公司的資產加起來還是賠不起,因此不能接受假扣押。但最高法院今天駁回其抗告,但裁定這13人要各自提出130萬元,作為擔保後,才能准許假扣押,但不得用新北市府的保證書取代擔保金,因為市府並不是保險人或是銀行,此假扣押案二審裁定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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