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騙集團專挑陸民詐2千萬 以K他命作「業績獎金」

▲肯亞案破獲台灣詐騙集團,其中受害者多為大陸民眾,令台灣形象重挫。(圖/翻攝自新華社)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以張維欣、汪俊成、舒孝桓等50名嫌犯組成的詐騙集團,於桃園設立7處機房,專門詐騙大陸民眾,自2013年6、7月間至2014年6月18日止,竟詐得高達約2176萬元新台幣,他們甚至還以毒品作為「業績獎勵」。雲林地檢署李文潔、洪湘媄檢察官偵查終結後,於18日依詐欺、毒品等罪嫌全數起訴,並求處重刑。

起訴書指出,該集團在桃園市平鎮區南平路等地,設立7處詐騙機房,分別以豬寮、鬼屋等作為代號進行詐騙,該集團透過舒孝桓所提供的資料,冒充當地公安,並利用各線機手進行詐騙。

該集團先是誆稱受害民眾涉及毒品、洗錢等案,民眾受騙後,再轉由另一名機手對其製作筆錄,藉機了解受害者的銀行帳戶存款情形。之後,便以「須監管帳戶」為由,指示民眾匯款至集團設於大陸之人頭帳戶,最後再將錢轉至其他人頭帳戶進行分贓。該集團自2013年6、7 月間起至隔年6月18日止,共詐得人民幣約435萬2900元(約新台幣2176萬)。

▼ 詐騙嫌犯押回大陸受審。(圖/翻攝自新華社)

檢方在偵查中還發現,張維欣甚至以詐騙所得部分金額購買毒品,並向機房成員宣布,每日詐騙金額達人民幣10萬元者,給予K他命10公克,業績達15萬元人民幣者,給予K他命15公克,藉此作為業績獎勵。

本案經檢察官李文潔、洪湘媄偵查終結後,於18日提起公訴。主任檢察官黃怡潔表示,此類跨國電信詐騙案件,造成民眾多年積蓄被騙一空,甚至使臺灣蒙上惡名,而主嫌為求增加不法詐騙所得,甚至以提供毒品做為獎勵,惡性重大。雲林地檢署鄭銘謙檢察長表示,除將要求具體求處重刑外,並將持續與警方結合,徹底打擊此類重大跨國詐騙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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