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宇出賣國家絕密文件,因「間諜罪」遭判死刑。(圖/翻攝自中國網)
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中國2014年11月1日頒布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間諜法》,這部法律對於反間諜工作具有重要意義。一名在某家科研所工作的男子黃宇,因為對工作不滿加上利益薰心,自2002年開始,向境外間諜機關出賣國家機密長達9年時間,期間還利用妻子及姊夫犯案,最終因「間諜罪」被判處死刑。
《央視》報導指出,黃宇生於1974年7月28日,四川省自貢市人,曾在某涉密科研單位工作。犯案期間前後共向境外間諜機關提供15萬餘份資料,其中絕密級國家秘密90項,機密級國家秘密292項,秘密級國家秘密1674項,對中國的黨、政、軍、金融等多個部門的密碼通信安全造成難以估量的損失。
1997年7月當時23歲的黃宇畢業後進入一家涉密科研所工作,但因為能力平平加上工作態度不端正,因此5年中換了三個部門,但業績始終墊底。按照單位末位淘汰制的規定,黃宇將被解職。而他所在的單位承擔了中國相關密碼的研發工作,具有高度保密性。
黃宇對自己被解職心懷不滿,以手中私自留存的保密資料為籌碼,便與某境外間諜機關搭上了關係。2002年黃宇透過網路向該間諜機構發了一段留言,並在6月某日依約來到東南亞某國酒店大堂,將3份保存於光碟有關軍用保密機的電子文檔拷貝給對方。第二天雙方原地再次見面時,對方表示黃宇提供的資料非常有價值,希望進一步合作,以每月工資5000美元達成共識,當場還支付1萬美元獎金。
在金錢的誘惑下,黃宇成了一名為境外間諜機關效力的間諜,黃宇對外謊稱自己在一家深圳公司駐四川辦事處工作,每年還要常到國外開會,以此掩護自己的間諜身份。通過出賣情報,獲得了大筆間諜經費,黃宇怕暴露巨額外匯的來源,因此每一次都會找做地下換匯生意的劉某,把外匯兌換成人民幣,總共大概70多萬美元。
黃宇知道自己的價值就在於不斷向境外間諜機關提供秘密情報,但是離職時的存貨已經沒有了,他便找上舊同事,但遭到拒絕。饑不擇食的黃宇又把手伸向了自己在另一家涉密單位工作的妻子,及過去和自己同在單位上班、擔任總工程師的姊夫,趁兩人不注意時動手拷貝資料。
黃宇的間諜活動偽裝得十分巧妙,不過終究留下犯罪的蛛絲馬跡,四川省和成都市國家安全機關掌握了黃宇的犯罪證據。2011年決定對黃宇實施抓捕。結果發現了大量作案證據。護照上這些密密麻麻的海關印章,記錄下了黃宇出境的詳細時間與地點,其中21次都是為了與境外間諜組織見面,出賣機密並領取經費。
對於犯罪事實,黃宇供認不諱。最終,黃宇因「間諜罪」被依法判處死刑,並收繳間諜經費。黃宇間諜案破案後,他原來就職的單位有29人受到不同程度的處分。而黃宇的妻子及姐夫也因「過失泄露國家機密罪」被分別判處5年、3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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