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店殺警案昨天一審宣判。(圖/記者楊珮琪翻攝)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北信義區夜店殺警案一審宣判,主嫌曾威豪、劉芯彤、蕭叡鴻等人被判7年到12年8個月不等刑期,其餘共犯有的獲緩刑,被認為有教化可能;而當時案件爆發後,台北地院審判長楊台清曾規定每人要寫20個作文題目,遭外界質疑踰越職權。「宅神」朱學恒今天也說,「到底是法院還是安親班?」
殺警案爆發後,曾威豪、劉芯彤等17人一度遭收押,當時台北地方法院審判長楊台清分別以30萬到1000萬金額裁定交保,不過但書是每晚10時到隔天早上6時宵禁、在指定時間到派出所報到、不准涉足聲色場所等,7道禁令要求被告都得遵守;另外每人還拿到一本作文簿,每人每次出庭都要繳交楊台清規定的20個作文題目,其中包括「做好人很難嗎?」、「英雄不流淚!」、「什麼叫義氣?」等。
朱學恒今天也在臉書PO文表示,「殺完警察寫作文,寫完作文繼續鬧事,到底是法院還是安親班?」從起訴到一審宣判,歷時1年半時間,這段時間67人通通交保在外沒遭收押,即使法官費盡心思,想給個機會反省,有人當了廚師、房屋代銷員,還有人準備開餐廳;不過也有人因為毒品案、暴力討債案被逮,主嫌之一萬少丞的父親,松聯幫大老萬年祥發現兒子吸毒,也氣得要法官將兒子收押。
▼當時台北地院審判長楊台清派給每人20道作文題目。(圖/記者楊佩琪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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