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未成年少女性交易將被依法公布照片、姓名及犯行。(圖/記者黃克翔攝)
社會中心/台中報導
和未成年少年、少女進行性交易,只要被法院判刑確定,各縣市政府社會局將依「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在縣市府網站公告嫌犯照片,而且這些照片並不會打馬賽克。全台2014年經判刑確定公告人數中,台中有81人最高,去年遞減至57人,其中不乏女性,甚至連學士照都出現,讓人傻眼。
根據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第34條規定,性交易之嫖客、業者經判決確定,主管機關應公告其姓名、照片及判決要旨,不只得判刑坐牢,當事人的照片還將被公布在各縣市府網站上,做了什麼壞事都被寫得一清二楚,主要就是要讓行為人曝光,社會大眾都知道,達到「懲戒」效果。
實際上台中市府官網市政公報,2015年違反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中,上半年有19人大頭照被公開,下半年更多,有38人,其中還包括不少女性,林X梅因報紙刊登足以引誘、暗示人為性交易訊息,被判刑2個月,得易科罰金,劉X君則因共同犯圖利使未滿18歲少年性交易,被判6年徒刑,併科罰金。
▼台中與未成年性交易2014年度81人最高,2015年遞減至57人。(圖/台中市政府)
此外,犯罪行為人中仍以男性為多數,多因與未成年女子性交易遭判刑,但其中出現許多學士照片,包括葉X輝因拍攝未滿18歲少女性交影片,被判3月徒刑,簡X樺與未滿16歲少女從事性交易,被判4個月。
民眾大多不知道市府原來有這樣的資訊可以查詢,而且不只是和少女性交易的嫌犯會被公布,誘使少女犯罪的馬夫也算在內,一旦被法院判刑確定,社會局就能依法公告除了網站上查得到,社會局辦公室的公布欄也貼有嫌犯的姓名,照片及判決要旨為了就是要警惕加害人,也要提醒可能的受害者多注意。
民眾對此政策大多表示贊同,其實早在民國84年起,全國就開始依法公告,2014年統計數據顯示,台中有81人經判刑確定公告,位居第一,其次是新北市有78人,高雄也有41人,且公布大頭照及姓名、判決要旨並不違反個資法,依法有據。各地數字雖逐年下降,但性侵、性交易案仍層出不窮,因為嫌犯假釋或交保後仍可能再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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