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漁船遭日押 漁業署:沖之鳥是岩礁非經濟海域

▲我國漁業署主張「沖之鳥」是岩礁,日方不能主張是經濟海域。(圖/東森新聞)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我國籍漁船「東聖吉16號」,25日清晨在日本「沖之鳥」東南東方海域捕魚遭日本公務船扣捕。船主表示事前要進入這個海域捕魚時,已經請示過漁業署,希望政府協助救人。農委會漁業署長蔡日耀表示,當地屬於岩礁,依照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不能讓人類居住或供其本身經濟生活的岩礁,不應有專屬經濟海域。

屏東琉球籍漁船「東聖吉16號」是在25日清晨5時40左右,在北緯19度47分,東經138度38分、在「沖之鳥」東南東方150浬海域(距鵝鑾鼻東方1007浬),遭到日本公務船登檢和扣捕。總統馬英九下午緊急在總統府內召開國安高層會議,他會中裁示,要求外交部立即向日本政府表達我國政府嚴正立場並積極交涉,要求日方儘速釋放人船,並就此問題展開協商。

漁業署長蔡日耀表示,「東聖吉16號」一共有10人在船上,包括台灣籍船長1人、中國大陸船員1人、印尼船員8人。他提到日方扣押我方漁船的原因,「漁船位在聯合國准許向外劃設的200浬專屬經濟海域內。」蔡日耀認為該礁石是在水面以下,而且不能讓人居住生活,不能以此地畫設專屬經濟海域,這是有爭議的。

目前漁業署和外交部等單位都在和日方交涉,要求釋放我方人員和漁船;外交部表示,日本能否就「沖之鳥」主張200浬的專屬經濟海域仍存有爭議,目前已經依據國際法進行協商,並尋求國際相關組織協助和平解決。

「東聖吉16號」船主潘忠秋表示,漁船要到這個海域作業前,有先請示漁業署,他表示「政府答應我們的,這是牽涉到生命財產的安全,政府一定要幫忙。」船長是他的兒子潘建鵬,請政府一定要協助讓漁船和人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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