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婦闖紅燈害林男慘摔。(圖/東森新聞,下同)
東森新聞記者吳財賢、黃子鳳/新北市報導
一名劉姓婦人22日下午行經新北市淡水中山路,走斑馬線闖紅燈,嚇得一名綠燈直行的林姓騎士為了閃躲,當場慘摔、全身皮肉傷;但她不認為自己有錯,沒說一句道歉就去趕公車。警方事後通知劉婦到案,卻只能針對闖紅燈先告發,因行人肇逃沒刑責。
根據監視器畫面,明明還是紅燈,斑馬線上卻有行人帶頭違規穿越斑馬線,6人站到路中;背包包的劉婦也跟著闖紅燈,下一秒突加速往前衝,見到機車又停下來。林男高速經過,反應不及當場犁田,連人帶車往前滾,手腳多處挫傷。
「那種感覺...已經是沒什麼感覺,腦袋空白了。」林先生接受《東森新聞》訪問,回想當時情形仍心有餘悸,但最不能接受的是劉婦完全沒道歉,「我快到的時候,她就衝過來,我那時候趕快緊急煞車,然後就直接摔出去了。想說(婦人)人怎麼不見了,她也沒跟我說對不起,就這樣走了,覺得很不爽。」
警方事後通知劉婦到案,研判她確實是闖紅燈將依法告發,但當下離去卻沒肇事逃逸刑責。據了解,肇逃罪有前提,肇事者必須是駕駛肇事有動力的交通工具;且行人路權部分還有帝王條款,萬一違規穿越馬路被撞,駕駛得挨罰最高3600元。
林男的江姓友人批劉婦惡劣,「害人家慘摔,不留下來關心一下,就為了自己趕公車跑掉。」林男無奈,不排除提告過失傷害,為自己討回公道。
▲▼林男手腳多處擦傷。
▼林男說,不爽劉婦完全沒道歉就走人。
▼還原車禍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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