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忠吉判4年10個月 網友:台灣是犯罪天堂吧?

2016年04月26日 14:31

▲呂忠吉遭判4年10個月,引起受害者家屬不滿。(圖/記者李鍾泉攝)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新北市八仙樂園塵爆意外,士林地院今天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判活動主辦人呂忠吉4年10個月,全案仍可上訴,遭外界認為判決太輕,但法官在判決書中,一一痛責呂忠吉所犯之行、心痛傷者所承受的痛苦。不過對於這次的判決結果,也引起PTT上網友正反兩極評價。

八仙塵爆中唯一被起訴的呂忠吉,今天被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判刑4年10個月,被外界質疑判太輕,就連在法庭內聽判的受害者家屬也直呼「太扯!」這也引起網友討論,有人表示,「終身監禁才對」、「2年後假釋 然後不用賠半毛錢」、「台灣何止是詐騙天堂?犯罪天堂吧」;不過也有人認為,「差不多法定刑期上限了..算滿重的」、「差不多啦,又不是故意殺人,法條就是這樣」、「其實不意外耶,他這種罪責本來就不可能判多重」、「法條最高就是5年,判4年10個月很重了。」

不過,士林地院針對判決結果也發表理由,指出呂忠吉以過失行為造成傷亡結果,同時觸犯業務過失致死、業務過失重傷及業務過失傷害等罪名,為想像競合犯,而從一重之業務過失致死罪處斷,審酌呂忠吉後雖坦承犯行,但至今尚未賠償被害人,亦未提出具體可賠償計畫,且本件所犯為最重本刑5年以下有期徒刑之罪,量處被告有期徒刑4年10個月;另由被害人等429人對被告呂忠吉及玩色公司、瑞博公司所提之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將會移由本院民事庭審理。

▼呂忠吉今天神隱,沒有出面。(圖/資料照/記者楊佩琪攝)

分享給朋友: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