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得知自己被通緝的賴姓男子。(圖/翻攝自海巡署)
社會中心/基隆報導
桃園市1名34歲賴姓男子30日凌晨1時許與朋友搭車前往新北市深澳漁港,想要搭船出海釣魚,原本興致高昂登船,但安檢所逐一核對釣客身分時,突然發現他因為觸犯傷害罪已經被判40天,卻一直沒有到監執行,正被桃園地檢署通緝中,因此遭到解送。
賴男得知自己被通緝時一臉錯愕,完全不知情,打電話回家才知執行通知書已經寄到家中,但他因為工作住在外面,一直不知道這件事,經第二岸巡總隊司法組完成調查後,移送基隆市地檢署完成結案。
第二岸巡總隊表示,「海域執法、海事服務、海洋事務」為其重要任務;為貫徹政府維護社會安定決心,將持續查緝不法人士貪圖不法暴利走私各類民生產品,戕害國人健康及民生經濟,也請民眾多利用「118」免費報案專線舉報任何違法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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