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夫熱戀前大嫂,多次前往住處、摩鐵發生性關係。(圖/示意圖/達志影像)
社會中心/新北報導
新北市一名已婚的李姓男子,熱戀同樣是52歲的前大嫂鄭姓女子,並在對方住處、摩鐵等地多次床戰,還拍下性愛照存在隨身碟裡,但因為被老婆發現控告通姦,而新北地院認定2人在99年至103年間通姦15次,各判4個月有期徒刑,得分別易科罰金12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據判決書,李男妻子去年1月在老公書房的電腦桌上發現一個沒看過的隨身碟,便好奇把它打開,沒想到裡面都是老公和前大嫂的性愛照,為作證據立即將其備份,並忍到老公起床後質問,沒想到李男竟直接坦言外遇出軌,因此憤而提告。
李男表示,有次鄭女離婚後回前夫家,發現自己跟她很聊得來,之後便常私下聯繫,他去南部出差時就會去找鄭女,並在其住處與摩鐵發生性行為。鄭女也不避諱,坦承和人夫有一腿。
法院審理時,因為性愛照片除了局部特寫外,也有清楚拍下2人臉部,李男和鄭女也直接承認通姦,但他們始終沒有和李妻達成和解,因此判其各有期徒刑4月,得分別易科罰金1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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