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控遭性侵,男反駁是她先邀約洗鴛鴦浴。(圖/示意圖/記者周宸亘攝)
社會中心/高雄報導
高雄1名年約20歲的女子指控,她與男同事逛夜市後,到對方家染髮,卻在洗澡時遭到性侵,雖然男子到案後喊冤,說是她想要「一起洗澡」才會進到浴室,也只有用手撫摸她的私密部位,但是沒有性交,而且是雙方你情我願;雙方對於是否性侵各執一詞,但因女子堅持提告,全案訊後仍依妨害性自主罪嫌函送法辦。
據《蘋果日報》,被害人指控,今年2月底跟新來的男同事去逛夜市,因為對方自稱曾在髮廊當美髮師,可以幫她染髮,便前往其住處,沒想到竟遭到指姦,事後也已經報案提告。
對於這些指控,男同事反駁,說明明就是女子進去洗澡後,又說想要跟他一起洗,才會進去浴室;因為2人全身赤裸,自己年紀輕、血氣方剛,就有了生理反應,因此用手撫摸對方身體與私密部位,但是沒有性交,過程也是雙方「你情我願」,很無奈被告。
有律師表示,現代社會風氣開放,男女之間若要一夜情一定要尊重對方的意願,不論進行到何種階段,「只要對方拒絕,就應立刻停止,千萬不要違反對方意願」,勉強完事,而且要保留事前與事後的通聯記錄或通訊簡訊,一但發生糾紛,才有證據自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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