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趙姓男子在2日晚間酒後騎腳踏車逛北市通化街夜市,卻與一名外籍男子發生糾紛,大安分局安和派出所員警趕往處理時,見趙男持有不明長狀物品,即掏槍警戒,卻被誤傳警察夜市開槍,3日警方表示,全案員警並未開槍,趙男被依違反社維法偵辦,另酒後騎腳踏則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3條告發。
▲趙男酒後騎鐵馬迺通化街與外籍男爆糾紛,雖雙方互不提告,但他酒後騎車及鬧事仍被依法開罰。(示意圖/資料照)
警方調查,趙姓男子昨晚酒後帶著木棍騎乘腳踏車;到北市通化街夜市閒逛,認為一名外籍男子擋路而發生糾紛,趙男一時情緒失控進而持棍攻擊並嗆聲辱罵外籍男,附近民眾立即向警方報案尋求協助。
員警到場後,因見趙姓男子持不明長狀物品,為避免發生危害,於是先掏槍警戒,經查証趙所持物品係木棍,即改持警棍戒備,並呼叫派出所調派警力到場支援,將2人帶回所,但警方掏槍警戒動作卻被誤傳員警開槍。
大安分局今日表示,員警處理全案過程並無開槍,雖經調查雙方互不提告,但警方仍依社會秩序維護法87條將趙男送辦。另趙男酒後騎乘自行車,酒測值高達0.44毫克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3條加以告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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