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願!死刑定讞19天就槍決 鄭捷「生死辯」:快槍斃我

▲上月7日鄭捷在最高法院的生死辯庭上,就希望法院趕快死刑定讞並槍決他。(圖/東森新聞)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前年5月21日犯下「北捷隨機殺人事件」的鄭捷,最高法院4月22日以5大理由判決死刑定讞,26日就將全案卷證檢送最高檢察署執行,同時通知法務部檢察司,沒想到10日晚間就槍決,判決死刑定讞僅19天就執行,創下罕見紀錄。

在鄭捷死刑定讞後,對於是否要在520前執行引來各界討論;外界擔心一旦拖過520,鄭捷可能就會逃過死刑。過去曾任法務部長的總統馬英九日前曾說,很難在520前執行;他指出,只有法務部長能夠簽屬執行刑死刑,流程上則是最高法院判處死刑後,還必須將相關卷證送到最高法院檢察署,交由檢察總長審查有沒有非常上訴理由,接著才由法務部長發函給執行機關,監所收到文後在72小時內執行死刑,「程序如此,不可能在很短時間內完成,這不是拖時間,而是應有的慎重還是要有,人命關天,這點我們非常清楚。」

法務部長羅瑩雪被問到是否會在520之前槍決鄭捷?她說還要開會討論,沒想到傍晚5時就已經遭到槍決伏法。

鄭捷當時被判處4個死刑定讞時,他曾透露自己「反社會人格」性格明顯;4月7日他在的最高法院「生死辯」上,雖然有向被害者家屬道歉,但也希望自己能夠「快點判死刑槍斃」。但他的律師團主張,法院欠鄭捷一個正當法律程序。據悉他曾向獄友透露自己並不怕死,但害怕「過程太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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