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在吃「最後一餐」槍決延後! 鄭捷麻醉上刑場沒腿軟

2016年05月11日 00:19

▲鄭捷在吃「最後一餐」,法務部延後槍決延後。(圖/東森新聞)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鄭捷犯下北捷隨機殺人4死案,判死刑後19天,於10日晚間8時47分3槍結束他一生。其實一般死刑槍決訂於傍晚5時,法務部延後槍決至晚間8時30分,因為鄭捷當時還在吃最後一餐,而這是死刑犯的權利;當時北所來不及準備特餐,他吃了3分之2個便當,灌下小瓶礦泉水,就被帶向刑場槍決。

法務部表示,傍晚5時部長羅瑩雪就已經批准執行,但一直到晚上才槍決,因為鄭捷還在吃最後一餐。高檢署執行檢察官錢漢良受訪時表示,鄭捷晚間8時30分被帶入簡易偵查庭,檢察官問他有沒有遺言,他只說「有,沒有、沒有」,接著要水喝。

▼鄭捷飽餐後打麻醉,上刑場沒有腿軟。

據悉,執行死刑是近6時才決定,北所根本來不及準備刑前特餐,鄭捷的最後一餐只是焢肉便當,他吃了3分之2,沒喝高粱酒、沒抽臨別菸,只把整瓶礦泉水喝完。飽餐後,鄭捷問會不會打麻醉,所方問「是不是怕痛?」他默默的點點頭,接著女法醫對他施打一劑麻醉針,他沒有腿軟,被帶進刑場趴在土丘上等候。

高檢署表示,8時47分法警開第1槍,法醫複檢發現鄭捷還在動,還有氣息、在哀號,49分補開第2槍不再動彈,他口吐血氣泡,研判打中肺部,51分最後1槍正式終結鄭捷生命,法醫才研判死亡。9時11分相驗確認死亡,9時11分是鄭捷在法律上的死亡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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