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氣時罵「靠北」並不算是公然侮辱。(圖/達志影像/示意圖)
社會中心/基隆報導
罵「靠北」不算是公然侮辱!基隆一名80歲何姓老翁去年10月間整理住處外菜園時,隔壁蘇姓兩兄弟突然向下傾倒玻璃、木板、鞋子等廢棄物,因此出言制止,但卻被反嗆「靠北(哭爸)喔」,因此事後怒告公然侮辱,不過基隆地檢署認定,「靠北」一詞只是在表達不滿與遺憾情緒,個人情緒而已,不算公然侮辱,予以不起訴處分。
據《自由時報》報導,基隆地檢署指出,依據教育部閩南語常用詞辭典解釋,「靠北」一詞的含意有粗俗的罵人語,除表示不屑他人的叫苦或抱怨外,還有用來表示糟糕不滿與遺憾的粗俗口頭語等兩個意思,因此認定使用該詞只是在發洩個人情緒而已,並沒有到貶損他人的人格、污衊他人尊嚴的程度,所以不構成公然侮辱罪,判蘇姓兩兄弟不起訴。
值得一提的是,高雄也有一名何姓清潔婦與陳姓男同事發生衝突後,互嗆「靠夭、靠北」,因此遭到對方毆打,事後互相提告,不過檢察官也是以相同的理由,認為只是宣洩用語,予以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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