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院會。(圖/記者翁嫆琄攝)
記者翁嫆琄/台北報導
亂打110報案專線的人注意了!立法院院會13日三讀通過《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5條修正案,未來民眾若是亂打報案專線110,經勸阻不聽,可處3日以下拘留或最高1萬2千元的罰鍰。
此項修法的提案人民進黨立委羅致政及親民黨立委陳怡潔皆認為,《消防法》有規範沒事亂打119火警報案專線的民眾可罰款3千以上、1萬5千元以下,但《社維法》卻沒對民眾亂打110報案專線有相應規範,不但可能佔用警方資源,也可能影響其他民眾的報案權益,因此提案修法。
經三讀修正通過條文明定,無故撥打警察機關報案專線,經勸阻不聽者,將可處拘留或1萬2000元以下罰鍰。警察機關報案專線除110,也包含各分局報案電話。
另外,上午的院會通過附帶決議,《社維法》對違法構成要件明確性及對人民自由權利保障都不足,要求行政院應於6個月內通盤檢討、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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