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馬詐騙案32台嫌 公安:將在陸偵查、起訴和審判

大陸日前拒絕遣返肯亞案中45名台人,而公安部門現在又指出,大馬案的32名台嫌「將在大陸偵查、起訴和審判」。(圖/翻攝自網路)

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台人涉跨國詐騙案爭議不斷,大馬案32名台人4月30日被陸方遣送廣州,繼肯亞案後再被引渡對岸的案例。對此,法務部國際及兩岸法律司長陳文琪於13日表示,將向大陸方面提出將人接回台灣的要求;但是中國大陸公安部刑事偵查局副巡視員陳士渠指出,「大陸決定將有關犯罪嫌疑人在大陸偵查、起訴和審判。」

大馬案台灣協商團13日上午參觀珠海市第一及第二看守所,但是未能見到32名台籍涉嫌人。針對台籍嫌疑人的狀況,陳文琪指出,32名台籍人士中,19人關在第一看守所,13人在第二看守所;作息和身體狀況「大致還好」,有3人健康出狀況,其中1人經所方允許戒護就醫,另2人接受藥物治療

陳文琪接著說,協商團特別關心台籍涉嫌人是否清楚程序上的權益保障事項,已知有5人申請接洽聘請律師,另有15人申請法律援助,之後將交由海峽交流基金會繼續與家屬保持聯繫;而在這2天與陸方的協商過程中,會提出將台人送回台灣的要求,至於有幾成把握,一切「還要協商」

針對大馬案台籍涉嫌人要在何地受審,陳士渠表示,打擊涉及第三地的電信詐騙集團,應遵循「整案處理」原則,按照受害人所在地來確定管轄,因此本著有利於打擊犯罪、保護受害人利益、實現司法公正的原則,「大陸決定將有關犯罪嫌疑人在大陸偵查、起訴和審判。」

▼法務部國際及兩岸法律司長陳文琪於13日表示,將向大陸方面提出將涉及大馬案的台人接回台灣。(圖/記者李毓康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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