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遭性侵後也沒拿到iPhone。(圖/示意圖/達志影像/本文當事人無關)
社會中心/基隆報導
基隆一名陳姓男果菜搬運工假裝要送iPhone給15歲少女小蕙(化名),把對方約上車後性侵得逞,事後就丟了3000元自行離去,被依妨害性自主罪判刑3年半。
據《自由時報》報導,已婚的陳男先前就因觸犯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被判刑,但他並沒有因此悔改,102年透過LINE認識了小蕙,並於隔年謊稱要送iPhone約對方出遊,一碰面就熊抱被害人、推入後座性侵,完事後也沒有要給iPhone,隨便塞了3000元就推小蕙下車,隨即離去。
由於小蕙後來懷孕,警方為釐清的孩子生父身分,追查她與男子交往情形時,意外發現小蕙也跟郭姓同學的哥哥發生過性關係,並將陳男依強制性交罪、郭男依「對未成年性交罪」起訴;而肚裡的孩子確實是陳男的種。法官考量郭男與小夢為合意性交,給予緩刑,但陳男已有兒少前科,卻未自新,依法判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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