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LoL罵人有罪 葉毓蘭:現實卻無罪...法官腦袋與凡人不同

▲洪男玩線上遊戲辱罵玩家「腦殘」遭提告。(示意圖/翻攝畫面,與本事件人事物無關)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北一名洪男在玩「英雄聯盟」時辱罵玩家「腦殘」、「垃圾」遭告公然侮辱,他主張網路帳號不具有人的權利,但法官認為網路世界是真實社會的延伸,判有罪,並在判決書中詳細解釋「網路世界與真實世界的關係」。但前警大教授葉毓蘭卻認為,在真實世界罵人男妓享言論自由,但在虛擬網路罵人腦殘卻不行。她批法官「腦袋構造與凡人不同。」

《聯合報》報導,洪男在玩「英雄聯盟」時與陌生玩家彭男組隊,但他認為對方技術差害比賽輸了,因此辱罵「腦麻、你他媽腦殘、還留下你這垃圾禍害人間」被控公然侮辱。但洪男在庭上辯稱,「網路帳號」申辦容易,且不知對方是男是女,因此不具有「身為人的權利」,不受人格保護。

但法官認為,網路世界是真實社會的延伸,已非虛幻世界,網路化身的地位及名譽雖與真實社會享有的權利義務不進相同,但仍受受法律規範,且彭男在遊戲中長時間使用,已建立聲譽和評價,洪男留言「腦麻、你他媽腦殘、還留下你這垃圾禍害人間…」,因此最後判處洪男30天拘役,得易科罰金。

對此,前警大教授葉毓蘭在臉書上轉貼新聞,並指出:「法官腦袋的構造是跟凡人不同的。在真實社會罵人男妓、爛貨,是言論自由,無罪!但在虛擬網路上,罵人腦殘,不行。網路有人格權,但公眾人物沒有?」另外她還諷刺地說,對行騙天下的詐騙集團成員,台灣的法官猶如媽祖再世,救苦救難;媽祖們對警察,擺出的可是另一張臉。警察不管追車、攔檢、逮捕、開槍,只要一涉案,先射出一箭:「踰越比例原則,再畫靶,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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