慣竊被逮狡辯都沒做 卻是最高紀錄一夜6次郎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橫行大台北住宅區的張姓慣竊均利用深夜犯案,為避免留下車牌號碼遭監視品錄下,還均以步行為主,13日大安警分局將他逮捕時,查出他涉犯20多起竊案,但他卻極狡滑的避重就輕,矢口否認涉案,但其犯案時所穿「破牛仔褲」被監視器拍下卻成為鐵證,警方並查他一夜最高紀錄曾連犯下6起竊盜案。

警方調查,張嫌男子竊盜前科累累,其犯案均利用夜深無人時段,為避免留下車牌號碼被警追查,他均以步行為主。又為防被警方跟蹤步行速度時快時慢,還不時轉頭張望,並利用防火巷弄出入,犯案時又會遮掩自身臉部,可說是極為狡滑的慣竊。

由於,張嫌十分狡猾在被警方逮捕後,面對警方偵訊時仍是神態自若,即便警拿出其所涉犯行監視器影像甚明,他也都以「圖中犯嫌很像我,但我真的沒有犯下本案」的說詞狡辯企圖罪。

張姓慣竊被大安警逮捕後,狡辯沒犯案,但其犯案時所穿牛仔褲左褲管破洞卻成鐵證。(圖/記者孫曜 樟翻攝)

但百密終有一疏,張嫌於5月5日犯案前,曾至大安區某一門市購買一藍色衣服,做為犯案變裝使用,經向該門市確認,張嫌消費竹信用聯名卡與本警逮捕查扣的信用聯名卡相符;另張嫌於行竊時其所穿的牛仔長褲左腳褲管不慎弄破,也與警查扣的牛仔長褲特徵相符,二者均成為證明張嫌犯案鐵證。

警經追查,張嫌至少犯案二十多起,還曾一夜接連犯下6起住宅竊盜案,而目前已確定其所犯案件已有14件,警方在偵訊後除將他先依竊盜罪嫌送辦,也呼籲被害人出面指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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