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看護遭雇主強拉手洗下體猥褻。(圖/達志影像/示意圖)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台北一名中年男子因為腦中風右側肢體偏癱,請來印尼籍女看護照料,沒想到他竟趁洗澡時,以「這個不乾淨、很癢」為由,要對方洗下體洗久一點,常常洗到勃起、甚至射精,去年底被高等法院依21個強制猥褻罪將判刑9個月,民事部份日前也判決賠償30萬元定讞。
據判決書,女看護在前年6月來台,剛來的2天都沒有異狀,可是第3天起就被以下體「不乾淨、很癢」為由,要求洗久一點,她認為這已經超出工作範圍,便用不成熟的國語說「這不是我的工作,不可以」,但還是被怒罵、強拉手去搓揉下體直到勃起,甚至被摸猥褻。
女看護事後便向男子的妻子反映,卻被安撫「他如果再這樣就不要理他」,之後就還是被強制猥褻,男子甚至還有幾次興奮到射精,讓她常常難過哭泣,最後忍無可忍,打外勞申訴專線指控遭雇主強制猥褻21天,檢方便依21個強制猥褻罪將他起訴。
雖然男子辯稱自己右側肢體偏癱,洗澡時要一手抓住椅子,根本不可能猥褻被害人,更反咬是女看護想要他幫忙買高價手機、繳通信費不成,才會挾怨報復,而且自己沒有辦法勃起,但高等法院依醫院鑑定結果,認定男子平衡力佳,可以獨立坐在沒有扶手的椅子上,應可自行清洗下體,因此判他9個月有期徒刑,而民事部份看護本來求償150萬元,高院則判決賠償30萬元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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