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姓少年去年拿蝴蝶刀刺死同學。
社會中心/屏東報導
屏東縣南榮國中去年發生一名國三黃姓學生與另一名黃姓學生起口角,就拿出隨身摺疊刀刺死對方。屏東地方法院少年法庭法官今天表示,由於該名黃姓學生犯後主動向警方自首,已符合減刑要件,且雙方家長也達成和解,今天判處黃姓學生6年有期徒刑。
黃姓少年去年在排練畢業典禮時,遭同班的黃姓被害學生質問,雙方隨即起了口角,他就拿出隨身的摺疊刀刺向對方的腹部,導致大量出血、嚴重血氣胸,經過搶救後仍宣告不治。黃姓少年事後也供稱,帶刀到學校只是想向同學炫耀,並非故意傷人。
屏東地檢署起訴時,檢方比對傷口深度比摺疊刀長度還深,認定黃姓少年殺人意圖明顯,一度建請法官從重量刑。不過,少年法庭法官今天表示,黃姓少年年輕識淺,思慮不周,自制力薄弱,犯後主動向警方坦承過錯,已符合自首要件,再加上雙方家長也已達成和解,因此判處6年有期徒刑。
▼黃姓被害學生經過搶救後仍傷重不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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