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時「性」起偷捏OL美臀 鹹豬手代價3萬+拘役55天

▲男偷捏OL臀部要賠3萬+拘役55天。(圖/達志影像/示意圖)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台北一名從事金融業的女子在捷運台北火車站中遭顏姓男子從後方捏了一下臀部,當下立刻報警逮人,後來嫌犯刑事部分被判拘役55天、民事部分需賠償新台幣3萬元確定,色慾攻心的鹹豬手代價可不小。

被害女子103年某日上午8時30分搭捷運上班,當下人潮相當多,但從捷運站刷卡走出閘門時,突然感覺右後臀被捏了一下,立即轉身後發現顏男正要離去,便立即抓住他的手,質問為要性騷擾,但他矢口否認,因此立即報警處理。

顏男後來見到警方到場,沒多久就改口坦承犯行,並向被害人道歉,但仍被依性騷擾防治法提起公訴,而刑事部分日前判處拘役55天、得易科罰金5萬5000元確定。

至於民事部分,高等法院審理時,顏男又辯稱因為要撿地上的發票,才會不小心摸到女子的屁股,後來又改口,說是因為想到某些事情太過生氣,用自己的手拍大腿時,才不小心掃到被害人臀部,合議庭最後決議不採信他的供詞,認定男子侵害被害女子的身體自主權,判須賠償3萬元,全案確定。

★圖片為版權照片,由達志影像供《ET新聞雲》專用,任何網站、報刊、電視台未經達志影像許可,不得部分或全部轉載!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