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老師戀上人夫工程師,鹹濕簡訊透露兩人姦情。(圖/示意圖,圖中人物非當事人。記者黃克翔攝)
社會中心/新北報導
新北市一名從事工程師的王姓男子,還沒離婚前和一名戴姓女老師發生婚外情,就在王男和劉姓妻子協議離婚後,劉女卻在王男的筆記本內發現發現「狂野做愛」、「不脫瘋狂做」等鹹溼字句,也發現戴女傳鹹濕簡訊「很渴望你的身體」等語,憤而提告求償。法院判決兩人須賠償劉女50萬元,全案可上訴。
根據法院調查,王男和戴女是在2013年因參加騎車社團認識,但雙方不顧王男已婚身分,一同到南投塔塔加、宜蘭礁溪出遊;2014年12月時,王男和劉姓妻子協議離婚,劉女在事後卻發現前夫的筆記本內有鹹濕字句,包括「狂野做愛」、「女僕裝」、「不脫瘋狂做」等。
除此之外,劉女還在王男的手機內發現戴女傳的訊息,包括「好想現在給你」、「直到你的手探入我腿間的觸感」、「很渴望你的身體」等語,前夫則回傳「我好想鑽進妳暖好的被窩,發現妳赤裸裸的,慢慢的攀上妳的身軀貼和環抱」。劉女一怒提告妨礙家庭,但檢方認為只有筆記和簡訊內容,無法證實2人有性器接合,予以不起訴處分。
劉女事後向2人求償100萬,但王男和戴女主張劉女的證據取得不正當,法官認為戴女當時已知王男已婚身分,卻還不避嫌與他多次出遊,甚至還一同泡裸湯,加上簡訊內容曖昧,已踰越一般男女社交認知,判2人需賠償劉女5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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