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男在學校連丟兩次汽油彈後,想逃逸被教官和趕來的員警合力制伏。(圖/東森新聞,下同)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擔任公車司機的許男去年9月間,不滿念高中的高姓女友提分手,先是自製汽油到高女住處縱火,隔天又到高女學校丟汽油彈,所幸校方早有警覺,未造成傷亡。新北地院日前以依公共危險、恐嚇公眾等罪,判他有期徒刑5年10個月,可上訴。
判決指出,27歲的許男不滿小9歲的女友多次提分手後避不見面,先是自製汽油彈到高女住處縱火,在樓梯間燒毀腳踏車、機車、電表、電燈、抽水馬達、管線等,還造成玻璃碎裂牆面燒毀。
許男犯案後逃離現場,隔天中午又到加油站買汽油,裝進牛奶罐和酒瓶,自製成2枚汽油彈,並到高女在土城就讀的學校想堵人,但因形跡可疑,遭朱姓女教官阻止。許男假裝離開校園,卻沿著圍牆行走,再將身上穿的上衣沾汽油再包裹爆竹,用打火機點燃後丟進該校校園內,後拿出背包內裝有汽油的酒瓶,同樣丟進校園。
還好學校師生及屍發現,連忙滅火報警,警方獲報後在校外路口逮捕到許男。法院審離時,許男矢口否認犯行,還說雖確實有帶汽油彈到高女住處,但是自己躁鬱症發作喝下汽油又吐出,後來抽菸才不慎引發火勢、隔天也是抽菸才不慎起火,又怕自己被火燒到才會丟進校園。
法官當然沒有採信許男的說詞,加上學校教官指證歷歷,許男才坦承縱火。新北地院日前依公共危險、恐嚇公眾等罪,判他有期徒刑5年10個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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