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煜坤當時獲救畫面。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香港富商黃煜坤(又名黃坤)去年(2015)9月20日在新店大豐路住處外遭擄走,10月底在雲林溪尾村獲救, 地檢署12月偵結,將主嫌蔡文力、蔡茂典、柯明周、丁金旺、徐立農、吳金旺、才廣忠等7人依擄人勒贖罪嫌起訴,台北地方法院今天(20日)一審判決出爐,蔡文力遭判12年有期徒刑,全案還可以上訴。
身價200億元港幣(約800億新台幣)的香港東方明珠集團主席黃煜坤,去年9月20日在住家外面遭擄走,公司在10月15日接到勒贖7千萬元港幣(約3億新台幣)的郵件,還附上他還活著的影片光碟,警方以車追人,10天後便鎖定主嫌蔡文力等人,不過歹徒以分層單線連絡方式藏匿肉票,最後透過email追查,27日在雲林溪尾村順利將人救出。
台北地檢署去年12月偵結,將主嫌蔡文力、蔡茂典、柯明周、丁金旺、徐立農、吳金旺、才廣忠等7人依擄人勒贖罪嫌起訴,其中認定蔡文力涉案情節重大,且犯後推諉卸責,態度不佳,甚至用虛擬貨幣規避查緝,求處無期徒刑,地院今天一審判決出爐,依擄人勒贖等罪,判決蔡12年刑期、徐立農8年2個月,幕後藏鏡人綽號「文哥」 另案偵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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