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洪聖壹/台北報導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宣布,將訂於 5 月 27 日(週五)下午 2 時,舉辦「行動電話業務(2G)終止營業及執行措施公開說明會」,針對 2G 特許執照於 2017 年 6 閱 30 日結束做進一步說明。
針對行動電話業務(2G)特許執照有效期間至民國 106 年(2017)6 月 30 日止,NCC 解釋,為接續 2G 系統滿足民眾對行動通信服務需求,政府於民國 90 年即完成規劃並開放第三代行動通信業務(簡稱3G)、102 年與 104 年更兩度釋出行動寬頻業務(簡稱4G)頻率及執照,期提供民眾更好更多樣化行動通訊服務。
為避免 2G 網路系統於其法令屆期時驟然停止造成民怨,因此,如何於 2G 特許執照屆期前,在「零衝擊、無爭議」原則下,達成「服務完全移轉」及「系統正式退場」政策目標,將是未來 1 年中,政府、業者及使用者間的重要課題,NCC 進一步指出,將公開徵詢各界意見,凝聚共識,作為未來訂定相關作為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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