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前未成年車手遭判1年4月。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一名18歲戴姓少年去年(2015)9月當車手,騙走被害人230萬後被逮,遭法官判決1年4個月,由於未成年,法定代理人的父親要連帶賠償230萬,這些懵懂少年常聽信詐諞集團,「幫我拿東西,我給你錢」的話術,去當車手取款,但其實拿不到1%的錢,風險又超高,有些甚至還被集團監控生活。
警方發現,過去許多被逮的車手都相當年輕,常聽信集團的話術,「幫我拿個東西,就可賺幾千元」、或是「你年紀很小,被逮到刑責很輕」等,就鋌而走險,而集團分工縝密,幕後首腦、秘書、機房組,還有取款的車手組,車手看似一次騙了很多錢,其實拿到的酬勞只有1%至3%,等於詐騙10萬只能拿1千。
其中車手組的風險很大,刑警林子翔表示,「網咖常有些中輟生、青少年等流連網,因為玩網路遊戲需要現金,他們沒有錢,這些詐騙集團就會遊說他們,『幫我拿點東西給你錢。』」甚至被逮後,「還會笑嘻嘻的,想說我又沒害到人。」但這些年輕人不知道的是,車手風險高,除和被判刑,家屬都有連帶責任。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