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名女童在補習班被老師猥褻。(示意圖/達志影像)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高雄市一間補習班的課輔老師對班上的4名小學女童長期猥褻,總計次數多達1136次,還會趁女童午睡的時候拿出手機偷拍,警方也從老師的手機、電腦、光碟發現大量女童裸露性器官的影像,甚至是女童性交的影片。法院日前依妨害性自主罪判處狼師有期徒刑3年6個月。
判決書指出,課輔老師在前年對4名小學三、四年級女童進行猥褻,一名當時小四的女童在偵訊時表示,她拿考卷向老師問問題時,老師一手拿著考卷,一手就伸來回撫摸她的大腿外側,有時30秒左右,有時1分鐘以上。一名女童則表示,她穿短褲的時候,老師就會把手從褲管伸進撫摸,如果穿著長褲就會從褲頭伸進撫摸。一名女童則表示,被摸的時候幾乎都是在問問題,坐著的時候會被摸大腿、站著的時候會被摸臀部。
4名女童被撫摸的次數不等,有的人12次、有的人64次、有的人400次、有的人則有660次。一名女童指出,老師在她四年級下學期一開始對她猥褻,一直到期末考前的幾個禮拜才沒有再被摸,「一開始跟他還不熟的時候不會摸我,後來比較認識,他才開始摸我,而且越熟他就摸得越多,到最後幾乎天天都摸。」
不只如此,警方還從老師所有的手機、電腦、光碟片中發現大量的女童裸露影像、女童性交影片,不過因為無法證明與犯行有關,通通歸還。法院認為,老師利用輔導國小學童課業的機會猥褻,嚴重違背師道尊嚴,也對幼童的身心發展造成陰影,而且犯罪後還否認犯行,態度不佳又毫無悔意,因此判3年6個月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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