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醉不省人事的女OL和只穿內褲的老闆同睡一床。(圖/示意圖/記者黃克翔攝)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北市50多歲黃姓當鋪老闆因賺錢成立分公司,決定宴請員工用餐飲酒;一名20多歲的女員工喝到不醒人事,黃男餐會後逕行「撿屍」搭計程車帶走。女子的男友因聯繫不上,請她同事幫忙,結果驚見兩人躺在床上,黃男只穿一條內褲;女子怒告強制猥褻,檢方卻發現她內褲上的男子體液反應和黃男DNA不同。
《蘋果日報》報導,2013年7月,黃男下班後砸大錢宴請全公司員工到高檔居酒屋聚餐,20多歲女OL飲酒喝到醉倒。餐會後,黃男想直接帶走女子,另一名王姓男員工擔心兩人酒醉會被丟包,想一起搭計程車,老闆則保證會送她回家,但女子的手機卻留在王男身上。
女子男友遲等不到人,打電話發現竟是王姓男同事接聽,才知道女友被老闆帶走;王男建議他可到大直附近的汽車旅館找人。男友隨後報警,在大直沐蘭旅館發現兩人同睡一床,黃男僅穿內褲、女子則衣著完整。事後女子認為遭非禮,怒告老闆;黃男則否認性侵,辯稱是關心員工安危才送她到旅館休息,絕無踰矩動作,至於只穿內褲睡覺,是平時在家的習慣,太醉導致到旅館以為回到家。
檢察官根據檢體報告,發現女子內褲內側驗出的男性DNA與黃男不同,排除是黃男所為,也不知道檢體是哪名男子所有。儘管黃男「撿屍」女子至旅館動機可議,但因證據不足做出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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