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妻看診因為「佛法」而外遇。(示意圖/本報資料照,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新竹一名45歲陳姓人妻於20年前到一家牙醫診所看診,與丈夫感情不睦的她被江姓牙醫師「佛法開示」後深受感動,竟於2014年底開始出軌。丈夫察覺妻子有異後,查看行車記錄器發現2人的鹹濕對話,包括「我倆出去不做愛要幹麻?」、「做完就累成那個樣子」、甚至「三天量這麼多?」讓他氣的怒告搞「雙修」的牙醫妨害家庭。
事後,被戴綠帽的丈夫帶著律師去找牙醫談判,江男願賠新台幣600萬元,並當場先付60萬元,其餘金額則匯到指定帳戶,雙方達成協議。事後人夫依約撤告,牙醫師獲不起訴處份,但江男突然反悔,拒絕支付餘款540萬元。因此,人夫向新竹地方法院提起覆行協議訴訟。
被告在法庭上表示,當時人夫及其友人、律師之強勢主導、軟硬兼施的情況,逼迫他接納不公平的和解條件,所以他是在疲乏、恍惚之際,才無奈簽署和解書;而且人夫的友人曾多次致電威脅,剩下的540 萬元要給,「否則會在診所貼字條,讓他老婆、小孩知道」,害他嚇到「哭到地上,跟他說我真的沒有錢了」。
法官調查發現,人夫提出行車紀錄器對話,包括「我倆出去不做愛要幹麻?」、「邊跟妳洗澡邊做愛」、「可以射精進去嗎?」等語,證明2人確有發生性行為,且被告明知對方是人妻,卻未遵守已婚男女之分際,發生通姦,侵害配偶法益,應負損害賠償責任,26日判牙醫應覆行協議,賠償540萬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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