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女性離婚禁婚限制縮為100天。(圖/達志影像/示意圖)
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日本參議院1日在本會期最後一天無異議通過民法修正案,將女性離婚後的「禁止再婚期限」從原來的6個月縮短為100天,而且如果離婚時經醫生證明並沒有懷孕,則可不受禁婚期限制,能夠立即再婚。
據《朝日新聞》報導,日本民法對離婚女性的禁止再婚期限起源於明治時代,為的是要避免子女的父親認定爭議,但如今醫學發達,只要透過DNA檢測即可判定,因此有不合時宜的爭議。岡山縣1名女子便在5年前以「憲法保障男女平等」為由提出憲法訴訟,而大法官也在去年12月做出裁示,認為禁婚期超過100天的部分確實已違反憲法,因此民法也配合修改,將6個月禁婚期縮短為100天。
值得一提的是,除了放寬規定外,政府也將與日本醫生會協調,統一醫生證明格式,以便女性在結婚登記時一併提出。不過日本律師聯合會會長中本和洋對前述修正仍不滿意,表示仍將要求民法全面廢除再婚禁止期限的規定。
對於修法成果,當初提出憲法訴訟的岡山縣女子表示,對於只要能夠證明沒有懷孕就能夠直接再婚給於高度的評價,期待跟自己一樣受苦的民眾能夠消失的願望能夠實現,真的非常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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