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男騎電動車酒駕被法辦。(圖/取自嘉義縣政府警察局,下同)
社會中心/嘉義報導
嘉義縣大林鎮一名7歲的吳姓男子日前凌晨酒後騎乘電動車遭員警盤查,經測後發現酒測值高達0.86。他雖供稱不知酒後騎電動車違法,但訊後仍被依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
民雄分局大林分駐所警員陳永祺、李文耀25日執行勤務,發現1名中年男子騎著電動車,行經中興路與蘭州街口時,不僅行車不穩還沒開車燈。警方上前攔查,隨即聞到吳男渾身酒氣,實施酒測後還發現吳的酒測值高達0.86,已超過規定的0.15。
警方調查,吳男所騎乘的電動車時速雖然不超過25公里,不用考照就能上路,但仍屬於動力交通工具的一種,依法不能酒駕。全案訊後將吳男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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