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師因為坑洞慘摔。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家住彰化的一名34歲林姓竹科工程師,2013年10月間騎車經過苗栗縣竹南鎮國泰路,因為路面有10多公分的凹陷落差,害他摔飛20多公尺,緊急送醫雖撿回一命,卻因為頭部重創,造成永久性癲癇,無法工作,因此控告竹南鎮公所1千萬國賠,法院日前判決,「公所沒有盡到維護責任,要賠250萬元定讞。」
林姓竹科工程師當時晚間騎車經過國泰路,卻因為路面凹陷,有近10公分的落差,加上沒有警告標示,造成他摔飛20多公尺,右側頭顱有開放性骨折,半個月多才保住性命,卻造成永久性癲癇,一輩子都必須吃藥控制,林的表哥說,「他10天就會發作一次,根本沒辦法工作。」因此向公所求償1千萬國賠,法院判決日前出爐。
法官認為,「林姓工程師沒有酒駕,也有戴安全帽,因此沒有責任,而公所沒有盡到維護責任,最後判賠250萬定讞。」對此,鎮公所主秘羅學文表示,「會尊重法官的判決,不過開挖結果發現是自來水管破裂,會先請代表會墊付,先請自來水公司協商,一定會賠給對方。」年輕生命因為一個坑洞全毀,林男家屬只希望能用這些錢,讓他好好療養身體。
讀者迴響